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包括: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 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与知识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 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4、 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5、 身心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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