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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须知

陕西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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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8 11:07

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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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举行,目前,报名工作陆续开展,还请考生们留意查看。日前,陕西人事考试网公布了有关于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事宜的通告。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小编特将具体信息整理如下,希望考生们认真阅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操作。

一、时间安排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7月30日17:00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30日至8月3日17:00止;

资格审核上传材料时间:8月4日至8月8日17:00止;

缴费时间:2016年8月13日至8月16日17:00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

考试时间:

9月2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西安,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程序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名分网上注册报名、全部新考生单位材料和2001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新考生及免试二科新考生个人材料现场资格审核、2002年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新考生网络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五个环节。

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并上传照片(半年以内证件照)。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上传的照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考生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基本信息时,填报单位名称须与单位资质证书名称保持一致。考生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下载打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新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材料审核和个人材料审核。

考生所在单位材料和需现场审核的考生个人材料由送审单位指定经办人员于7月30日至8月3日统一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送审单位送审前请务必收齐材料,原则上每个单位只受理一次材料报审。审核过程中,送审单位和考生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楼考务大厅,咨询电话:12333。

1、考生所在单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送审单位信息备案表》1份,见附件3,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资格审核新考生信息汇总表》和《网络资格审核新考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4、5,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网络资格审核新考生《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按《网络资格审核新考生信息汇总表》序号排序;

(4)送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考生个人材料审核分为现场审核和网络审核两种情况。

(1)2001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考生及免试二科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者,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2002年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考生,必须进行网络资格审核,现场不受理其申报材料。

考生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成功报名,并确认单位已经报送其报名表和名单后,上传本人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传一个即可)和身份证;增报专业考生上传本人一建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信息须与学信网信息一致。每名考生有两次上传材料机会,请考生务必及时、准确上传材料。

考生8月4日至8月8日17:00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 //www.sxrsks.cn ),在“网上报名”栏目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登陆界面,新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电子文件上传;增报专业考生将已取得的一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电子文件上传。考生须在48小时内登陆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于8月13日至8月16日17:00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报平台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按照规定,我们将对通过2016年网络资格审核的部分新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保持手机畅通。

对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处理。对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省人事考试中心一经核实,对单位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告,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报考资格;对考生将采取终止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等措施,并停止考生两年报考资格。

三、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510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以上是对陕西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相关事宜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建造师考试的信息请关注唯学网,小编会第一时间为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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