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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陕西宝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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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6 14:58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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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师资格最新动态:陕西宝鸡教育局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25号)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市情况决定对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进行检查。下面是具体安排:

一、摸底范围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以及上述范围内的聘用(合同)制教师。

二、摸底内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历史数据保存情况。

(二)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数。

(三)持有与岗位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人数。

(四)持证教师不在教学岗位情况。

(五)历年教师年度考核情况。

(六)历年教师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七)历年撤销、丧失及补发、换发教师资格人员情况。

三、有关事项

(一)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开展丢失、损毁证书的补办业务。原认定机构因撤并、更名或不再具有某种认定权限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工作由现接替机构负责。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与原认定机构不在同一城市的,可委托办理证书的补发或换发事宜。

(二)局直有关单位直接将摸底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三)高校附属学校及省属有关学校应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教育部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的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教师加深对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意义的理解,营造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和学习培训、励志终身从教的良好氛围。

(二)夯实责任,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机构,精心部署,认真组织,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要严格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按照填表说明,准确、规范地填报表格,确保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的真实、可靠。

(三)规范统计,按时报送。纳入摸底范围的老师,应以校为单位,整体推进,组织专人填报《陕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摸底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曾用名称情况汇总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历史数据保存情况调查表》,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上述表格的纸质版及Excel格式电子版,报送至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联 系 人:

教育局师管科:樊甲智 电话:09172790300

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左仲武 电话:09172790772

电子邮箱:bjjszgrdb@163.com

地址:宝鸡市教育中心科教楼1008室邮编:7210004

以上就是唯学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陕西宝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信息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及政策方面的信息请密切关注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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