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发布了2014年中小学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小学1-2年级减收84元,3-6年级减收104元、初中减收150元;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费中,必须扣除政府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作业本费用。以下是详细内容:
近日,扬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扬州市201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扬州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按民办学校原收费标准减去公办学校相应年级原学杂费标准收取,即小学1-2年级减收84元,3-6年级减收104元、初中减收150元;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费中,必须扣除政府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作业本费用。收费标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体检费、城市小学困难班费和借读费。
公办普通高中仍按评估确认的星级收费,学校已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公办普通高中代收费项目为教材费(含磁带)、作业本费、校服费(农村中学不作要求)、军训服装费和社会实践活动费。
中小学校服应遵循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必须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收费标准按实际招标采购价格执行,但春(秋)装费每套最高不得超过125元,夏装费每套最高不得超过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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